
台灣統一與地方獨立
廢省對於在朝或在野的統治階級而言,意味著統治層級的簡化,統治機器的方便掌握。但是對於被統治者的意義又是如何呢?
對於廢省,被統治者關心的是:廢省之後,省的重要權力究竟有多少歸給中央政府,有多少歸給地方政府,甚至下放到人民手上?換句話說,人民要關心的是,今後台灣能否更進一步地實現真正的地方自治,還是更趨向中央集權。
當前的統治階級,不論是台灣在朝在野的政黨、或是想在未來接收台灣的中共,似乎都傾向走「台灣統一」的道路,也就是想要建立一個權力統一、權力競爭的幅度不太大、社會同質程度高的國家(中共若想要有談判中國統一的對象,也需要一個統一的台灣)。在這個台灣統一的要求下,所謂地方自治政府的角色只是一個替中央政府打雜的「小工」而已;這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及人民根本無權決定自己文化和經濟的發展及社會面貌,無權決定自己的命運與前途。
為要迅速達到台灣統一的目的,中央集權遂變成最方便的手段,配搭的則是單一國會和減少選舉的政治改革。可是這樣的發展對被統治的人民而言,恐怕不是有利的。因為,第一,台灣國度小,各種權力資源很容易被壟斷操縱。例如所謂的單一國會,比起多個國會(擴權的國大、監院等等),比較容易被壟斷。像現在的立法院,弱勢團體由於沒有相當的權勢財富和黨派力量,也缺乏教育資歷等文化資本,因此根本很難進入。反過來說,如果生產權力的管道能夠複雜多樣,而非中央集權,就比較難以壟斷或操縱。
另外,過去台灣各層級的公職人員選舉多,其實未必對人民不利。因為,選舉多,才可以增加原有壟斷局勢的變數,也增加原有壟斷勢力內部的可能衝突。換句話說,統治階級因為參與操作選舉,往往造成內部的恩怨對立,也因為選舉時須要動員中下層人民,因而承諾各方的人情和利益,這些都可能使中下層人民在選舉前後有機可乘,可以藉此謀求改善自己的處境。所以,在台灣政治改革的過程中,減少選舉以減少權力競爭的幅度,未必對人民有利。
還有,許多進步的人民社會團體在向中央政府申請經費補助或支援時,往往因為欠缺關係,或因為中央已被明確單一的意識形態或特權把持,而遭到拒絕,但是反而能在省或縣市層級得到幫助(當然有時情況剛好相反)。一旦走向中央集權,就意味著愈來愈單一的意識形態將全面主導社會資源的分配,這也對人民不利。
以上所說當然是著重於「分權制衡」對於人民的利益。或許有人認為中央集權等措施可以促進有效統治、增加行政效率,對人民也是很有利的。不過,更常見的是,中央集權的有效統治只是為了特權階級的利益,或者,中央政府的有效統治不能符合地方人民的需要和利益。因此,地方的分權制衡還是必要且重要的。
在現階段台灣,擴張地方的權力,推動地方獨立的趨勢,可能比推動台灣的統一更對人民有利。這是因為台灣社會由於不平衡的發展,社會中仍有頗高的異質性,這些異質成份如果善加處理,不但可以避免衝突,而且可以成為台灣社會多元活力的來源。例如,某些地區的性別或婚姻觀念可能和其他區域不同,那麼那些地區應該可以有自己的婚姻或家庭法律,而不須要有全國一致的民法。同樣的,不論在民生法案、稅率稅制稅目、免試升高中、周休二日、老人年金、娛樂特區等等政經文化方面,都可以各區域不同,這樣不但可以促進各地區依其特色發展,更可以用地區競爭的方式來促進各區域的均衡發展。
台灣為了國家發展,在未來要進行一系列的改革,中央政府其實已經很難能面面顧到的處理區域的異質性。現在中央政府對台灣社會的異質性只是用所謂的國族生命共同體的意識形態建構去勉強掩蓋,這其實是無效的。不如放任某些區域進行新而進步的改革,讓異質性自行獨立發展、彼此競爭,透過看不見的手去發展台灣,而中央的邦聯角色則只限於保證此一區域競爭是良性的,並且不會造成長期的貧富地區兩極化而已。
許多人在思考政府階層簡化措施時,只想到這會不會有台灣獨立的意含,但是就人民利益而言,真正要面對的恐怕是隨著「台灣統一」而來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