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消解全球化悖論

丹尼·羅德裏克

在全球化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十分有趣的矛盾現象,而我的一個主要研究領域就是有關全球化的問題。,什麽樣的全球化能夠爲發展中國家提供一個更爲和諧的世界經濟環境,世界貿易組織(WTO)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機構需要爲此做出那些努力等等。中國和其他的發展中國家始終都在爲此尋求解答。

 全球化的悖論

 悖論一

 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是非常有益的,而獲益最多的卻是那些不按常規出牌的國家。這主要集中在貿易政策方面。過去世界銀行做過一個調查,回顧了不同國家在全球化進程中的經歷,它把這些國家分成了兩類,一類叫做“全球化者”(Globalizer),另一類則是“非全球化者”(Non-Globalizer)。“全球化者”普遍經濟欣欣向榮、表現良好,而“非全球化者”卻表現欠佳。

 在調查中,作爲全球化“明星”而被著重研究的四個國家分別是中國、越南、印度和烏干達。從上述國家20世紀90年代的貿易政策上看,中國、越南和印度都有著非常高的進口關稅,分別爲31.2%、30~50%和50.5%,烏干達的最低,僅有14.4%。此外,中、越、印三國還存在著嚴重的非關稅貿易壁壘,中國和越南當時也沒有加入WTO。但悖論也在於此。同時期中國經濟增長率爲7.1%,越南和印度分別爲5.6%和3.3%,而烏干達僅爲3%。從中可以看出,經濟發展態勢更好的國家並不是那些貿易壁壘更低、對世界經濟的開放程度更高的國家。

 之後,上述國家紛紛降低了它們的貿易壁壘,今天的中國已經對國際貿易更爲開放,並已成爲了WTO成員。另一方面,早先就降低了關稅壁壘的那些國家,經濟表現卻不盡人意,拉美地區就是一個典型。與東亞及太平洋地區,還有南亞地區相比較,拉美地區在20世紀60到80年代的經濟增長率爲2.8%,略低於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的3.3%,但高於南亞地區的1.2%。引人注目的是,從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拉美國家大幅地降低了關稅壁壘,減少了定價管制,經濟增長卻變成了負值,爲了負的0.8%。也就是說,當它順應全球化的規則,開放貿易、開放資本流動,即按常規出牌以後,反倒比之前的時候情況更糟了。90年代以後,拉美的經濟狀況有所好轉,經濟增長率爲1%,但與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的6.4%、南亞地區的3.3%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而且差距還在不斷擴大。

 悖論二

 理論上,金融市場的開放和金融的全球化可以使發展中國家獲得更多的融資機會。發展中國家放開資本流動以後,可以促使資本金從富國流向窮國,因爲窮國的資本回報率更高。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金融的全球化和資本的肆意流動有時卻會導致金融危機,使經濟發展減緩或停滯,甚至加劇貧窮。

 在巴西、智利和韓國等市場經濟國家中,很多都遭受過經濟危機,甚至不止一次。經濟危機所帶來的破壞和災難,迫使許多國家不得不訴諸於昂貴的自我保護措施。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大部分國家的外匯儲備約相當於2至3個月的進口總額,從90年代中期起,發展中國家就開始大幅增加它們的外匯儲備,到現在,很多國家的外匯儲備已相當於8個月的進口總額了,而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基本還是維持原狀。持有過多的外匯儲備所帶來的問題在於其高昂的成本。中央銀行將國家資源投資於低回報的美國國債,其機會成本就是投資於回報率更高的國內資産或是短期國際借債所能獲得的更高收益。這就如同發展中國家爲了抵制金融危機,增加流動性和自我保護能力,而付出了一筆高額的保險金。

 悖論三

 當外交和商貿人士聚集在一起討論全球化下一輪回合的議程時,他們將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了對發展中國家沒有太大幫助的事情上,而忽略了另一些重要的。

 例如,假如發達國家只是稍微開放國內的勞動力市場,略微放鬆現有的對勞動力流動的限制,增加3%的外來勞工進入本國經濟,發展中國家就能得到大約800億美元的巨大收益。相對而言,如果消除所有農產品和製造業的貿易壁壘,發展中國家最多也就得到220億美元的收益,只及上述的大約四分之一。

 但是,今天的貿易談判,還有世貿談判多哈回合仍然主要集中在貿易壁壘的討價還價上。我們從自由貿易中得到的好處很有限,從放開勞動力流動上得到的好處卻很大,爲什麽兩種方式的結果會有這麽大的差異?這裏面的經濟邏輯很簡單。因爲我們幾乎已經消耗完了所有從消除市場貿易壁壘中獲得的好處,但是勞動力市場的開放才剛剛開始,機會很大。

 悖論四

 全球化不僅僅是在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也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他們對國際貿易持有抵制的態度。根據對美、英、意、德四國調查的結果顯示,對“爲了保護國家經濟,應該限制進口量”這一看法,美、英、意三國中持“同意”或“很同意”觀點的比率分別爲64%、63%和61%。德國的比率最低,爲39%,但即使在這個貿易保護主義不是很嚴重的國家中,每5個人當中也有2個會認爲應該對外關閉國內市場。

 如果再詢問一下是否應該允許中國商品的進入,恐怕這個比例會更大。這表明,這些發達國家的人並不喜歡對外貿易。發達國家領導了世界貿易和經濟的全球化,但它們的民衆卻並不喜歡進口開放貿易。這是因爲這些國家的政治領袖往往是由某些利益集團控制,這些集團爲了獲取利潤而推進了更多的國際商貿行爲。

 構建和諧機制

 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機構設置,在法律、政治和監管機制上的背景都各不相同,這些差異是産生交易費用、提高交易成本的根源,並且妨礙了經濟一體化。從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資本市場這兩方面都可以看到這一點。

 像教科書裏面提到的,對全球經濟一體化最簡單的表述即有兩個國家,它們之間沒有進口關稅等妨礙兩國間經濟往來的壁壘,從而它們的市場聯成了一體。也就是說,簡單地消除貿易壁壘,似乎就可以將兩個不同的經濟體合二爲一。

 然而,歷史告訴我們,雖然以前的那些進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在許多貿易領域已經消失了,但市場卻還遠遠沒有一體化,它們仍然是分割的。我認爲,造成這種分割的主要原因是在於交易成本並非僅僅簡單的來自人爲的壁壘,諸如進口關稅、資金流動限制等。即使沒有正式的壁壘,國界也會對外貿交易成本産生重要的影響。

 我們來對比一下加拿大兩個省之間,以及緊鄰國界的一個加拿大省和一個美國州之間的貿易情況。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是沒有正式貿易壁壘的,由於同屬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互相之間關稅爲零。所以,國界應該不會對它們的貿易量産生太大的影響。

 但事實上,加拿大內部之間的貿易量卻要比美加兩國之間的貿易量高出25倍。也就是說,單是跨越國界就可以削減如此之多的貿易量,儘管關稅和非關稅的貿易壁壘都不存在。雖然正式的邊境壁壘已經消除,但“邊境效應”依然強烈,這就是我們稱爲“貿易流失”的現象。

 關於資本流動的模型預測,資本就會從富國大量地流向窮國,因爲在窮國與富國之間,每個勞動力所佔有的資本量是非常不同的,這表明其資本的邊際産量也是非常不同的。如果窮國對外國資本放開限制,消除資本流動的內在約束,就會有大量的資本從富國流入。可事實上,資本的淨流量仍然要比理論上的數位小很多。

 我事先假設已經消除了貿易壁壘,爲什麽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各國內部法律和制度的不同。無論什麽時候,只要跨越經濟邊界,都會經歷制度和法律的斷裂。這意味著,無論對於從事商品還是資産交易的貿易商,都會産生交易費用。在商品貿易中,儘管可能根本就不存在進口稅的問題,但包括監管或産品標準的不同,法律及環境的不同,商業活動開展方式的不同等因素所造成的交易成本,加起來能使跨國商貿活動的成本增加40%左右。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交易成本則來自資本流動上的種種限制,規章制度的阻礙,還有不同的制度環境。它們可能表現爲政治風險、道德風險以及國際最終貸款人(International lender of last resort)的缺乏等多種形式。也就是說,對於一些開放了資本流動的國家,投資者也不一定敢進行投資,因爲面臨著政府監管等多種風險。在一個國家的內部,這些現象可能並不存在或並不顯著,但到了別國,風險問題就複雜了。在法律領域,國與國之間也並非連續的,一旦出現問題,沒有國際法律可以幫助投資者追回資本。

 相比之下,國內金融市場的保障性更高,因爲中央銀行充當了最終貸款人,可以規避金融恐慌。一旦國內金融體系出現了危機,儲蓄銀行就可以求助於中央銀行,從而獲得最終貸款的保證,避免流動性風險。在國際上則不然,爲阿根廷和韓國提供短期貸款的投資者就擔心貸款是否能夠如期收回,因爲一旦這些國家出現了問題,並不存在最終貸款人可以求助。所以,國際最終貸款人的缺失也是增加國際交易成本的因素之一。它使國際金融市場不穩定,容易出現危機。

 綜上所述,經濟一體化不可能簡單地由消除貿易壁壘,通過類似WTO協商的方式實現。需要和諧的機制來避免因爲國別之間制度和法律的不連續而造成的高成本。沒有機制的和諧,就不可能將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經濟領域結合起來,形成擁有共同的經濟、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基礎的統一整體。

 我們可以比較一下經濟一體化的兩個不同模式,即歐盟(EU)和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歐盟的經濟一體化是由區域內跨國界的法律和政治一體化支援的,它不僅統一了市場,也統一了機構和制度。在一些地區,歐盟國家的貿易政策、競爭政策和監管政策都是相同的。而且歐盟還廣泛地消除了監管和其他的貿易壁壘,建立起了超出單個國家之上的由成員國共同遵守的制度,通過跨區域的轉移來補貼貧窮的國家和地區,使它們分享區域內的經濟成果。歐盟有超過8萬頁的共同體法律,還有歐洲法院,它們在建立一種政治共同體。但是這種模式也帶來了越來越多的准聯邦制度的痛苦,這將使歐洲成爲一個什麽樣的政治聯盟呢?只是由於經濟共同體所帶來的好處,這些痛苦還是划算的。相比之下,北美自由貿易區的模式更容易實行一些。它無關體制上的一體化,只是類似於WTO風格的一種區域協定。

 然而,唯有歐盟的模式才能帶來經濟的趨同和生活水平的趨同,經濟的一體化也只能在歐盟的模式下才能實現,因爲它提供了機制上的和諧,使窮國可以縮小同富國之間的經濟差距。北美自由貿易區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在這一模式下,資本流動不能實現真正的自由,産品市場不能達到真正的趨同,經濟也不可能真正的一體化。

 從《華盛頓共識》到對症下藥

 那麽,我們爲什麽不在全世界範圍內模仿歐盟的模式,實行那樣的准聯邦制度?因爲這樣做是不現實的。各個國家的背景不同,對制度安排的需求也就不同。首先,我們要針對具體國家的特殊情況,來確定什麽是合適的制度設計。雖然我們可以提出類似於産權保護、基於市場的激勵機制、外部導向和宏觀經濟穩定等主張,它們也能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中實現,但我們仍然無法將一種一成不變的制度安排給所有的國家。多樣性的制度安排是基於社會偏好的差異,例如是更傾向于公平還是機會;同時也要基於制度慣性和歷史路徑依賴,例如是美國、日本,還是歐洲模式;此外,還要基於當地的特色,有利於當地的經濟發展。不同國家的發展程度決定了它不同的制度設置。如果在收入水平和金融系統的狀況尚有很大的差距時,就要求一個發展中國家一躍而成爲美國式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金融制度,那將是不現實的。

 因此,對大部分國家而言,涉及經濟增長時,國內政策幾乎壓倒一切。且讓我們對甲乙兩國來做一個比較。甲國的情況是:具有優先和自由出口美國的權利;能將幾百萬公民送到美國工作;享受大量的外來直接投資;完全與美國生產線融爲一體;美國財政部願意給予它緊急性貸款,爲它的金融系統提供保障;享有有效的美國軍事保障。總而言之,它擁有最優越的條件,即使全球化也難以爲它帶來更多的好處了。乙國的情況則是:多年以來受到美國禁運的限制並與美國沒有邦交;從西方國家那裏既沒有得到過資助也沒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協助;被拒在諸如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的門外;被禁止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借款。但境遇差別如此之大的兩國分別在現實中是誰呢?答案是:甲國是墨西哥,乙國是越南。

 那麽,兩國的經濟發展狀況又如何呢?事實是,墨西哥乏善可陳,而越南卻成爲了經濟增長的“超級明星”之一。可見,不論是貿易禁運,還是優先出口美國的權利,都起不了決定作用,起決定作用的是越南的經濟政策,它轉變了單一的傳統産品生産基礎,實行多樣化的市場導向,很像中國的模式。而墨西哥則任由全球經濟力量打開了它的貿易,左右了它的資本流動,從而使美國市場成爲了它發展過程中的主宰,要靠貿易和外國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

 。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不同的國家需要不同類型的政策,且應以國內經濟政策爲主導,要由遵循《華盛頓共識》轉變爲對症下藥。實踐中,快速增長往往是出於特殊原因,各個國家不同的約束因素導致了不同的“症狀”,因此,各自的藥方也應互不相同。各國都必須優先採取與“症狀”相匹配的政策。在尋求經濟發展路徑的過程中,非正統的改革也許是一個理想的選擇。在這一點上,中國是一個極好的例子。過去中國實行的雙軌價格制度、鄉鎮企業與經濟特區等創新實現了有效的價格刺激、産權保障與外部導向,但採用的都不是傳統的方法。最終,中國還成爲了WTO的成員國之一,實現了市場的大規模成長。

 對全球化的十條建議

 爲了使全球化和世界經濟爲發展中國家提供一個更爲安全、寬鬆的環境,我簡要地列出了十項更有利於世界發展的改革措施:

 1、 實行短期工作許可制度,讓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工人在發達國家工作3至5年。

 2、 禁止補貼國外直接投資(DFI)的多邊協定。這是唯一一個明顯地將資源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到發達國家的工業政策,但是目前還沒有被國際法規禁止。

 3、 世貿組織應將有利於發展的貿易和産業政策(包括出口補貼)合法化,認爲這些措施不利於發展的國家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4、 在金融領域,發展中國家政府有必要瞭解本國居民的資金流向,因此發達國家應自願與發展中國家共用發展中國家居民在發達國家銀行的帳戶資訊。

 5、 雖然我並不認爲“托賓稅”(由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托賓提出,主張對外匯交易徵收比例很小的稅金,藉以打擊金融投機行爲)能夠穩定國際金融市場,但如果能夠徵收比例很少的金融交易外匯兌換稅,哪怕其值僅爲0.1%,都會産生大量的收入,將這筆收入用於廣泛的全球公共品的提供,包括農業新技術等,將會使各國受益。

 6、 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需要認同對資本流動的謹慎限制,或者說對資本帳戶的管理,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是促進發展的關鍵措施。

 7、 接受“惡債”的原則,發達國家的法院不再強制執行獨裁政權強加給其國民的債務。

 8、 準備一個“發展影響書”,並將其列爲WTO和其他任何國際協定的必要部分,其內容包括對發展中國家財政的影響,以及如何爲它們提高財務支援的措施等。

 9、 結束世界銀行在政策制訂和宣傳上的壟斷地位,尤其是在最低收入的國家。通過成立若干地區性的獨立機構,增加業務上的競爭,使其發展更爲健康。

 10、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政策發展與監管部”及其職員每五年輪流派往發展中國家,比如若干非洲國家的首都,這將會比現在更有助於他們制訂政策和規則。

 (本文基於作者在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第四屆嚴複經濟學紀念講座上的演講整理編輯而成,小標題爲編者所加,未經作者審閱。本報見習編輯左薇薇、實習編輯劉飛飛翻譯,原題爲《Making Globalization more Development-Frien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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